屈

屈突仲任血书写经

屈突仲任

他一生杀过的牛马驴羊成千上万,
在冥府里,它们都在等他。


一、故事正文

开元二十三年春天,颇有名气的同官县令虞咸前往温县,在路旁一间小草堂里,见到一个人正刺破手臂,用血和着朱砂书写一切经。这人将近六十岁,面色焦黄,瘦弱不堪,已经写了几百卷。有人来访,他必定求人布施;有人问他缘故,他便讲出了自己的经历。

他说:「我姓屈突,名仲任,是仲将、季将的兄弟。」父亲做过官,庄园在温县,因为怜爱他年少,任他胡为。他不爱读书,只以赌博、打猎为事。父亲死时,家中有僮仆几十人、资财数百万、庄宅很多,可他好色纵饮、赌博无度,几年间卖得只剩温县一处庄子,后来田地屋宇也卖光了,只剩庄里一座堂屋孤零零地立着,仆妾也都散尽,穷得没有办法。

于是他在堂内地下埋了几只大瓮。他力气很大,有个家僮叫莫贺咄,也力敌十人。每到天黑,主仆二人就出去偷牛马,偷的地方一定在五十里以外。遇到牛,就抓住两只角翻背在背上;遇到马、驴,就用绳子套住脖子,也翻背回来,到家往地上一扔,都已经死了。剥下的皮骨扔进堂后的大坑或者烧掉,肉藏在地瓮里,白天让家僮拿到城里卖了换米。这样又过了十几年,因为偷的地方远,竟没有人怀疑。他生性好杀,屋里满是弓箭罗网叉弹,飞禽走兽凡是被他看见的,没有能保全的。连刺猬也用泥裹起来烧,烧熟后剥去泥巴,皮刺随泥一起脱落,再取肉来吃,残忍大都如此。

后来莫贺咄病死,一个多月后,屈突仲任也暴死了,只是心口还温热。他的老乳母守着他没有下葬,他果然又活了过来。

他说,自己被捉去与家僮对质,到了一座大院,厅堂十余间,有六位判官。他被带到最西头,判官回来一看,竟是他的姑夫、郓州司马张安。张安大惊,说:「郎在世为恶无比,其所杀害千万头,今忽此来,何方相拔?」他与其他判官商量,说这个妻侄寿命未尽,想放他回去,只怕被杀的生灵不肯。于是召来一个穿碧衣的明法吏,明法吏说:「唯有一路可出,然得杀者肯。」——就是对群畜说:你们吃了他、偿了命以后托生,羊还做羊、马还做马,他再做人还要吃你们,业报无穷;不如让他暂且回去为你们追福,使你们都舍弃畜生之身,得到人身,不再被人杀害。

判官把他锁在厅前的房里,召来他所杀的生灵。约有百亩大的庭院里塞得满满的,牛马驴骡、猪羊獐鹿、雉兔刺猬飞鸟,有几万头,都咆哮着说:「巨盗盍还吾债。」愤怒之时,猪羊都长得和牛马一样大,牛马也大了一倍。明法吏进去晓谕,群畜听说能得人身,都欢喜起来。狱卒把屈突仲任装进皮袋,用木头夹挤,他身上的血从袋孔中流出,流满厅前,深到三尺。群畜骂道:「逆贼杀我身,今饮汝血。」连飞鸟在内,把血全都喝光,又舔到露出地面为止。明法吏又告诉它们:债已经还了,如今放屈突仲任回去为你们追福,让你们得人身。群畜都欢喜,各复原形而去。

判官把他从袋中放出来,身体依旧如故,对他说:「既见报应,努力修福。若刺血写一切经,此罪当尽。不然更来,永无相出望。」屈突仲任苏醒后,便坚持刺血写经,从不懈怠。

二、不同版本

屈突仲任血书写经的故事在各地流传已久,不同地区与文献的版本略有差异,以下是较为常见的几种:

  1. 讲述者

    原文说开元二十三年春,同官县令虞咸往温县途中亲眼见到屈突仲任刺血写经,并听他本人讲述,以示其事有据。

  2. 杀生与写经

    唐代佛教冥报故事中,「杀生入冥、受畜生索命、以写经造像赎罪」是最常见的结构之一,唐临《冥报记》、郎余令《冥报拾遗》中有大量同类故事。

  3. 「刺血写经」

    以自身之血书写佛经,是中古佛教极端苦行的一种表现,敦煌遗书中即有题记自称刺血书写的写经。

来源类型 古籍原典 · 考据状态 已审校时期:中古(唐玄宗开元年间事,牛肃《纪闻》;《太平广记》卷一〇〇释证类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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