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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女化羊偿债

赵士女化羊

正月里请客,客人在磨坊边看见一个系着绳子的小女孩,
她说:明天,你们要吃的就是我。


一、故事正文

唐朝初年,长安城里有个风俗:每年元旦以后,街坊邻里轮流置办酒食,互相邀请,叫做「传坐」。

东市有个做笔的手艺人赵士,这一年轮到他家设宴。有个客人来得早,去上厕所,经过院子时,看见舂米的石碓边上有个小姑娘,十三四岁的样子,穿着青裙白衫,脖子上系着一根绳子,拴在碓柱上。

小姑娘哭着对客人说:「我是这家主人的女儿。往年我还活着的时候,偷了父母一百文钱,想去买胭脂水粉,还没来得及用,就死了。那些钱现在还藏在厨房西北角的墙壁里。我虽然没有用,可已经偷了,因此获罪,如今要偿还父母的命债。」

说完,她变成了一只青色的羊,脖颈是白的。

客人大吃一惊,赶紧去告诉主人。主人问那小姑娘长什么样子,客人一说,正是他家的小女儿,已经死了两年。主人到厨房的西北角去,在墙壁里果然掏出了一百文钱,看样子已经放了很久。

主人一家悲痛不已,便把那只羊送到佛寺里去放养,全家从此再也不吃肉了。

唐临是唐太宗、高宗两朝的大臣,官至吏部尚书。他在《冥报记》的序里说,自己记下这些事,是为了让世人相信因果报应确实存在,所以每一条都尽量写明是谁亲眼所见、亲口所说。这一条篇末也注明了讲述人。

在唐临笔下,冥间的账目分毫不差:哪怕只是一百文钱,哪怕偷来一文也没有花掉,也要用一世的畜生之身来偿还;而偿还的对象,正是生前最亲近的父母。这种「欠债必还、转生偿债」的观念,在后来的笔记小说里越传越广,衍生出无数讨债鬼、还债牛马的故事。

二、不同版本

长安女化羊偿债的故事在各地流传已久,不同地区与文献的版本略有差异,以下是较为常见的几种:

  1. 偿债转生

    《冥报记》中有一系列「欠债转生为畜」的故事:生前欠了谁的钱、偷了谁的东西,死后就转生为牛马猪羊,到债主家中服役或被宰杀,直到还清为止。这种观念与赵泰入冥故事中「受变形城」里欠债者化为驴马牛的描写一脉相承,后来演变为民间所说的「讨债鬼」「还债鬼」——反过来,也有前世的债主投生为子女,耗尽家财后夭折的说法,清人笔记中屡见。

  2. 不杀与放生

    故事以全家不再吃肉、把羊送到寺院放生作结,体现了唐初佛教戒杀放生观念在长安市民中的影响。

来源类型 古籍原典 · 考据状态 待校对时期:中古(唐初事,见唐临《冥报记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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