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和子
李和子
两个紫衣吏拦住他:
「你就是李努眼的儿子和子吧?」
一、故事正文
唐宪宗元和初年,长安东市有个恶少名叫李和子,他的父亲叫李努眼。李和子生性残忍,常常偷别人家的狗和猫来吃,是街坊市井中的一害。
有一天,他臂上架着一只鹞子站在街口,忽然有两个穿紫衣的人走过来对他说:「你不是李努眼的儿子和子吗?」李和子连忙行礼。那两人又说:「有点事,找个僻静的地方说话。」于是三人往前走了几步,在一处屋檐下站定。两人说:「冥司追你,你现在就跟我们走吧。」
李和子起初不肯承认,说:「你们是人,怎么拿这种话来吓唬我?」两人说:「我们是鬼。」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张文牒,上面的印还湿着,李和子一看,自己的名字赫然在上,写着被四百六十头猫狗在阴司告了状。李和子惊恐万分,把鹞子扔了,跪下叩头哀求,又说:「我就要死了,请二位稍等,让我备一杯酒招待你们。」两个鬼起初推辞,后来还是答应了。
李和子本想领他们进一家毕罗饼店,两个鬼却嫌那里的气味,不肯进去,于是三人改去杜家的酒楼。李和子点了九碗酒,自己喝了三碗,另外六碗摆在空座前,好像有人对坐着喝。店里的人只看见李和子一个人对着空座位说话,都觉得他疯了。他又哀求两个鬼想办法救他。两个鬼互相看了看,说:「我们受了你一顿酒饭,总得替你想想办法。」便起身说:「你等我们一会儿,就回来。」不多时回来,说:「你准备四十万钱,我们替你借三年阳寿。」李和子答应了,约定第二天中午把钱送去。
李和子回家后,卖了衣服,备齐了纸钱,在约定的时候洒酒焚烧了,仿佛看见两个鬼把钱取走了。他以为从此可以多活三年,心中大为宽慰。
可是过了三天,李和子就死了。原来鬼所说的三年,就是人间的三天。
段成式还记下了一个细节:李和子在酒店里请鬼喝的那六碗酒,等他们离去后,店家去收碗,发现酒还是满满的,尝一尝,味道却像水一样淡,而且冰冷刺骨。
二、不同版本
李和子的故事在各地流传已久,不同地区与文献的版本略有差异,以下是较为常见的几种:
冥吏追魂
冥吏奉阴司文牒拘人、被人以酒食或纸钱打动而宽限的情节,在唐代笔记中十分常见,反映了当时民间对冥府官僚体系的想象;纸钱焚化后归鬼所用的观念,也在这一时期流行开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