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

干将莫邪

三王墓

剑成三年,
铸剑者的头颅,换来一场复仇。


一、故事正文

楚国的干将、莫邪夫妇为楚王铸剑,三年才铸成。楚王嫌太慢,十分恼怒,想要杀他。剑有雌雄两口。当时莫邪怀着身孕,快要临产,干将对妻子说:「我替王铸剑,三年才成,王一定会杀我。你若生下男孩,等他长大,告诉他:出门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」于是只带着雌剑去见楚王。

楚王大怒,命人鉴剑,知道剑本有雌雄两口,雄剑没有献来,便杀了干将。

莫邪生下一个儿子,名叫赤。孩子长大后问母亲:「我的父亲在哪里?」母亲把实情告诉了他。赤出门向南望,不见有山,只见堂前松柱立在石础之上,便用斧子劈开柱背,果然得到了雄剑。从此日夜想着向楚王报仇。

楚王梦见一个眉间宽一尺的少年,说要报仇,便悬赏千金捉拿他。赤听说后逃入山中,边走边悲歌。一位过路的客人问他为何哭得这样伤心,赤说出了父亲的冤仇。客人说:「听说楚王悬赏千金买你的头。把你的头和剑给我,我替你报仇。」赤说:「太好了!」当即自刎,双手捧着头和剑交给客人,身子僵立不倒。客人说:「我不会辜负你。」尸身这才倒下。

客人提着头去见楚王,楚王大喜。客人说:「这是勇士的头,应当放进汤镬里煮。」楚王照办,煮了三天三夜,头却不烂,还从沸汤中跳出来,瞪着眼睛怒视。客人说:「这孩子的头煮不烂,请大王亲自到镬边看一看,它一定就烂了。」楚王走近镬边,客人挥剑斩下楚王的头,头落进汤中;客人又挥剑砍下自己的头,也落入汤里。

三颗头在汤中一同煮烂,再也分不出谁是谁。人们只好把汤与肉分作三份埋葬,统称「三王墓」。据《搜神记》说,墓在汝南北宜春县境内。

二、不同版本

干将莫邪的故事在各地流传已久,不同地区与文献的版本略有差异,以下是较为常见的几种:

  1. 《吴越春秋》中的铸剑

    东汉赵晔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说干将、莫耶夫妇为吴王阖闾铸剑,金铁之精不肯熔化,莫耶剪下头发与指甲投入炉中,金铁才熔,铸成二剑,阳剑名干将,阴剑名莫耶。这里没有复仇情节,铸剑的君主也是吴王而非楚王。

  2. 鲁迅《铸剑》

    1927 年鲁迅据《搜神记》写成小说《铸剑》,后收入《故事新编》,把眉间尺与黑衣人「宴之敖者」的复仇写得冷峻诡奇,是这个故事最著名的现代改写。

三、版本源流

干将莫邪的传说其实是两个故事:一个是东汉《吴越春秋》《越绝书》里铸剑的故事,讲莫邪断发剪爪投入炉中,宝剑才铸成; 另一个是铸剑师被君王所杀、遗腹子「眉间尺」借刺客之手复仇的故事,见于《列士传》《孝子传》《列异传》,到干宝《搜神记》「三王墓」写得最完整。 两条线后来合二为一,鲁迅又据此写成小说《铸剑》。复仇故事还传到了日本,进了佛教说话集和军记物语。

据原文据研究待核每个版本、每条校勘都标明依据:据原文=已对照原书;据研究=转述学者考证;待核=凭记忆撰写,尚未找到原文。

版本谱系

实线:直接承袭或改编;虚线:受其影响、仿作。点击节点跳到该版本的说明。

  1. 中国东汉据原文

    越绝书·宝剑『越绝书』

    东汉 袁康、吴平(旧说) · 杂史

    干将与欧冶子并称天下铸剑名匠,楚王请他们铸成龙渊、泰阿、工布三剑。

    • 只有铸剑名匠,没有莫邪,也没有复仇。
  2. 中国东汉据原文

    阖闾内传·铸剑『吴越春秋』

    东汉 赵晔 · 杂史

    承自 越绝书·宝剑:干将为吴王阖闾铸剑,三月不成,妻子莫邪「断发剪爪,投于炉中」,剑才铸成,阳剑名干将,阴剑名莫邪。

    • 莫邪第一次出场,是干将之妻;夫妻之名成为两把剑的名字。
    • 君王是吴王阖闾,干将是吴人,没有被杀。
    • 同篇另有铸剑人杀二子以血衅金的故事。
  3. 中国东汉据原文

    聂政刺韩王『琴操』

    旧题东汉 蔡邕 · 琴曲题解

    受 阖闾内传·铸剑 影响:与眉间尺同型的复仇故事:聂政之父为韩王冶剑误期被杀,聂政学琴七年,藏刀琴中刺杀韩王。

    • 复仇者亲自动手,没有替他报仇的刺客,也没有煮头。

    据《太平御览》卷三四三所引。

  4. 中国汉魏据原文

    列士传·干将『列士传』

    旧题西汉 刘向 · 杂传(已佚)

    受 阖闾内传·铸剑 影响:《太平御览》卷三四三引,复仇故事今存最早的完整文本之一。

    • 君王是「晋君」而非楚王;儿子名「赤鼻」,眉广三寸。
    • 剑藏在「南山之阴,北山之阳,松生石上」,赤鼻最后在屋柱中找到。
    • 刺客以镬煮头,头三日三夜跳不烂,君王来看时被斩首落镬,刺客自刎,三头不辨,分葬为「三王冢」。
  5. 中国三国魏据原文

    列异传·干将莫邪『列异传』

    旧题魏文帝曹丕 · 志怪集(已佚)

    承自 列士传·干将:原书已佚。《御览》在《列士传》条下加注:「《列异传》曰:莫耶为楚王作剑,藏其雄者。《搜神记》亦曰:为楚王作剑。余悉同也。」

    • 据《御览》小注,《列异传》与《列士传》文字大同,只是君王作「楚王」。

    今天看到的《列异传》辑本这一条,正文与《御览》所引《列士传》几乎一字不差,只把「晋君」换成了「楚王」,显然是依小注辑出的。

  6. 中国魏晋南北朝据原文

    孝子传·眉间赤『孝子传』

    撰人不详 · 杂传(已佚)

    承自 列士传·干将:《太平御览》卷三四三引。把故事当作孝子复仇来讲。

    • 儿子称「眉间赤」,名赤鼻。
    • 剑藏「松生石上,剑在其巅」,儿子「破柱得剑」。
    • 情节压缩,只剩藏剑、得剑、客代报仇、三王冢。
  7. 中国东晋,4 世纪据原文

    三王墓『搜神记』

    东晋 干宝 · 志怪集

    承自 列士传·干将、列异传·干将莫邪:卷十一。情节最完整、描写最生动的一本,后世讲这个故事大多以此为准。

    • 君王是楚王,儿子名「赤」,眉间广尺。
    • 剑藏「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」,儿子悟出是堂前松柱下的石砥。
    • 新增儿子入山悲歌、遇客,自刎后「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」,客许诺「不负子」尸身才倒下。
    • 头在镬中「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」,三王墓「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」。
  8. 中国唐以前据原文

    翻镬池『郡国志』

    撰人不详 · 地志

    承自 列士传·干将:《太平御览》卷六十七引:晋州临汾县臭水池「一名翻镬池,即煮眉间赤头处」。

    • 故事落地为一处地方古迹,与《列士传》「晋君」的说法相合。
  9. 日本日本平安末期,12 世纪待核

    眉间尺『今昔物语集』

    撰者不详 · 说话集

    承自 三王墓:震旦部收录莫邪造剑、其子眉间尺复仇的故事,是这个故事在日本最早的记载之一。

    • 作为中国(震旦)的故事讲述,人物以眉间尺为中心。
  10. 日本日本南北朝,14 世纪待核

    干将莫邪事『太平记』

    撰者不详 · 军记物语

    承自 眉间尺:卷十三在讲述护良亲王被杀时,插入干将莫邪与眉间尺的故事,借以说明怨灵复仇。

    • 故事被用来比照日本的政治事件,复仇的意味更重。
  11. 中国1927 年作据研究

    铸剑『故事新编』

    鲁迅 · 现代小说

    承自 三王墓:以《搜神记》为底本改写的现代小说,最初题《眉间尺》。

    • 眉间尺性格优柔,复仇由神秘的黑衣人「宴之敖者」完成。
    • 三个头颅在金鼎中互相撕咬,结尾写三头合葬的荒诞场面。

异文对照

列士传与列异传辑本2 本对校

《列异传》早已亡佚,辑本这一条注明出自《太平御览》卷三四三。但《御览》此处引的其实是《列士传》,《列异传》只在小注中提了一句「莫耶为楚王作剑」。 两本逐字对照,可以看到辑本几乎全抄《列士传》,只把「晋君」改成了「楚王」。

以第一栏为底本,其余各本与之逐字比较:字 为此本与底本不同或多出的字,字 为底本有而此本无的字。标点和繁简写法不计。

底本御览引列士传太平御览卷三四三
列异传辑本注出御览三百四十三
干将、莫耶为晋君作剑,三年而成。
干将莫邪耶为楚王晋君作剑,三年而成。
剑有雌雄,天下名器也。
剑有雄雌,雄天下名器也,
乃以雌剑献君,留其雄者。
乃以雌剑献君,藏留其雄者。
谓其妻曰:“吾藏剑在南山之阴,北山之阳,松生石上,剑在其中矣。
谓其妻曰:“吾藏剑在南山之阴,北山之阳;松生石上,剑在其中矣。
君若觉,杀我,尔生男以告之。”
君若觉杀我,尔生男,以告之。”
及至,君觉,杀干将。
及至君觉,杀干将。
妻後生男,名赤鼻,具以告之。
妻后生男,名赤鼻,具以告之。
赤鼻斫南山之松,不得剑,思於屋柱中得之。
赤鼻斫南山之松,不得剑;忽思于屋柱中得之。
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,辞欲报仇。
楚王晋君梦一人,眉广三寸,辞欲报仇。
购求甚急。乃逃朱兴山中,遇客欲为之报,乃刎首。
购求甚急,乃逃朱兴山中。遇客,欲为之报;乃刎首,
将以奉晋君,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。
将以奉楚王。晋君客令镬煮之,头三日三夜日跳不烂。
君往观之,客以雄剑倚拟君,君头堕镬中,客又自刎。
王君往观之,客以雄剑倚拟王,王君君头堕镬中;客又自刎。
三头悉烂,不可分别分葬之,名曰:“三王冢。”
三头悉烂,不可分别,分葬之,名曰三王冢。

校勘记

  1. 〔晋君/楚王〕《御览》引《列士传》作「晋君」,并加注「《列异传》曰:莫耶为楚王作剑……余悉同也」。辑本据这条注把君王改为「楚王」,正文其余都从《列士传》。据原文
  2. 〔留其雄者〕辑本作「藏其雄者」,与《御览》小注所引《列异传》「藏其雄者」相同。据原文
  3. 〔思於屋柱〕辑本作「忽于屋柱」。「思」「忽」形近,作「忽」文意更顺。据原文
  4. 〔三日三日〕《御览》作「三日三日」,辑本作「三日三夜」,《御览》此处当是传抄重文之误。据原文
  5. 〔具以告之〕辑本无「具以」二字。据原文
三本对读:列士传、孝子传、搜神记3 本对读

同一个复仇故事的三种讲法。《孝子传》最简略,《搜神记》增出儿子悲歌遇客、尸身立僵、头颅怒目等细节,文学性最强。

列士传太平御览卷三四三
孝子传太平御览卷三四三
搜神记卷十一「三王墓」
干将、莫耶为晋君作剑,三年而成。剑有雌雄,天下名器也。乃以雌剑献君,留其雄者。
眉间赤名赤鼻,父干将,母莫耶。父为晋王作剑,藏雄送雌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,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
谓其妻曰:“吾藏剑在南山之阴,北山之阳,松生石上,剑在其中矣。君若觉,杀我,尔生男以告之。”
母孕尺,父曰:“男,当告之曰: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巅。”
“汝若生子,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,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
妻後生男,名赤鼻,具以告之。赤鼻斫南山之松,不得剑,思於屋柱中得之。
及产,果男。母以告之,尺破柱得剑,欲报晋君。
于是子出户,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,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。
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,辞欲报仇。购求甚急。
(无此句)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
乃逃朱兴山中,遇客欲为之报,乃刎首。
客有为报者,将尺首及剑见晋君。
儿闻之,亡去,入山,行歌。……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。
君怒,烹之,首不烂。
煮头三日,三夕,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
君往观之,客以雄剑倚拟君,君头堕镬中,客又自刎。
王临之,客以拟王,王首堕汤中,客因自拟之。
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;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堕汤中。
三头悉烂,不可分别分葬之,名曰:“三王冢。”
三首尽糜不分,乃为三冢,曰“三王冢”也。
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。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
校勘记

  1. 〔母孕尺〕《孝子传》「母孕尺」「尺破柱得剑」「将尺首」,三处「尺」都是儿子的名字,应即「眉间尺」之「尺」;开头又说「眉间赤名赤鼻」,「赤」「尺」音近,名字在传抄中两歧。据原文
  2. 〔剑在其背〕藏剑处三本各异:《列士传》「剑在其中」,《孝子传》「剑在其巅」,《搜神记》「剑在其背」,后者还把谜底解释为堂前松木柱下的石础。据原文
  3. 〔刘有雌雄〕殆知阁本《搜神记》「剑有雌雄」误作「刘有雌雄」,据文意改。据原文
  4. 〔三王墓所在〕《搜神记》说在汝南北宜春县,《郡国志》说煮头处在晋州临汾,与《列士传》《孝子传》作「晋君」相应。故事的发生地有楚、晋两说。据原文

《越绝书》《吴越春秋》《搜神记》《太平御览》(卷三四三、卷六十七)及《列异传》辑本均据殆知阁古籍全文库。殆知阁本《吴越春秋》「剑」字普遍缺失,引用时已补。日本两种据记忆转述,待核。
本板块共 11 个版本:据原文 8、据研究 1、待核 2。考据状态:待校对。全部版本源流 →

来源类型 古籍原典 · 考据状态 待校对时期:古典(东汉至魏晋见于文献)

延伸阅读